近年来,阆中市深化以工代赈项目“小项目、大情怀”“小资金、大作为”的重要认识,千方百计组织好当地群众参与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规范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以工代赈项目。
在项目谋划过程中,阆中市把解决就业问题作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的首要目标,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相结合,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与稳岗就业相结合,与技能培训扶志扶智相结合,积极引导东西部协作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共同投入村民自建方式实施的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着力带动农村群众就近就地就业。2021年以来,该市累计投入920万元,解决190余人就业需求,有力推进以工代赈工程建设。
围绕“五项重点”抓好项目培训。阆中市采取“培训+上岗”的方式,对参与务工的农村群众开展以工代赈政策、就业技能、廉政教育、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五项重点培训。县级以工代赈项目负责人督促指导项目乡镇、村委会开展以工代赈政策的培训宣传工作。项目乡镇政府聘请行业部门技术人员,针对项目建设所需工种和项目周边产业发展,对务工群众开展建筑、道路、水池施工和种植养殖业等方面的知识技能培训;项目理事会对符合条件的当地群众,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施工培训砖瓦工、钢筋工等技术工人,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项目乡镇分管纪检监察、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负责人,分别组织开展廉政培训、安全培训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建立健全“主管部门+项目乡镇+项目村”的三级监督体系,切实提高村民自建项目建设质量和项目理事会管理以工代赈项目的能力。项目竣工后,项目村村委会组织技术人员、务工人员和管理人员代表组成自验工作组,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有关单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向乡镇政府提出初验申请。乡镇政府收到竣工报告后,组织村委会、设计单位、项目理事会和务工群众代表等组成初验工作组,对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工程初验,提请全面验收。发改部门收到验收申请后,第一时间邀请省、市以
工代赈管理部门派员参加指导,并制定验收方案,组织农办、财政、自然资源、水利、交运等相关部门和一定数量的务工群众、受益群众代表,成立验收领导小组,对工程量、工程质量、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进行核验。验收合格的项目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使用和管理主体。
阆中市按照“先有群众、后有项目”“群众是根本、项目是载体”“组织群众工作千万不能放手”的“三个关键”原则,2021年以来,先后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金垭镇羊还山村、洪山镇多宝村、五马镇东木门村以工代赈项目3个,累计新建、改造乡村道路6.03公里、生产便道4.6公里、排洪渠1.04公里,整治山坪塘5口、蓄水池8口,为推进乡村振兴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发放劳务报酬超过140万元,务工群众人均增收超过7000元。
“阆中将全面落实以工代赈‘十项制度’‘十项规范’政策措施,咬定目标不松劲,最大程度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作用,促进更多农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共享发展成果。”阆中市以工代赈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