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顺庆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在辖区28家大中型超市、31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不断压实食用农产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
“这是前几天从搬罾进的一批菜,批发商在送货时给了我这些合格证,以前都没见到过。”在川北农产品交易中心,笔者在一家蔬菜批发零售商铺看到,合格证上标注有产品名称、产地、检测情况、食品安全承诺等信息,并加盖有出产地企业的公章 (如图)。一张合格证俨然成为食用农产品的“身份证”。
据了解,即日起,全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连锁超市、综合农贸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都将有这样的“身份证”,并按照规定悬挂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公示牌上。
“有了这张‘身份证’,解决了食用农产品不能追根溯源的问题。”顺庆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农业农村部在全国全面铺开的一项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的重要举措,该合格证将按照相关要求存档保留两年,目的是杜绝蔬菜种植过程中使用禁用药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药兽药、违反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规定等行为,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杨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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