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每到晚上,顺庆区清泉坝清嘉路的一些路段停满了共享电单车, 加之附近几条街道的路灯照明效果差,车辆、行人经过该路段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请有关部门实施整治, 为市民营造一个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
顺庆区舞凤街道办事处:我街道办已收到网友在南充新闻网三国源论坛所发反映清嘉路电单车随意停放的帖文,现回复如下:
经查, 网友反映的情况属实。《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23条作了如下规定: 互联网租赁车辆经营者应当配置相应的管理维护人员,做好车辆投放的日常维护,停放秩序管理、 损坏以及废弃车辆回收等工作, 采取技术手段引导车辆租赁人在规定区域内有序停放车辆并及时清理占用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的车辆。 舞凤综合执法中队已责成共享单车的管理方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清理、 规范放置并回收超量投放的共享电动车。今后,我办将加强对该路段巡查、管理力度,确保良好的市容秩序。南充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科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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