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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节假日组织校外学科类培训
时间:2021-08-16 09:11:34   来源:南充晚报
 

  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向素质教育、成人教育、技能培训等方向转型发展;不得再审批新的面向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8月15日,记者从市教体局获悉,我市就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深入推进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做出安排部署。

  积极引导培训机构转型发展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召开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题会议,对标对表“双减”的要求,认真研究本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明确治理工作思路。

  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服务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其正确定位发展方向,向素质教育、成人教育、技能培训等方向转型发展,使校外培训成为中小学教育的有益补充。

  从严治理校外培训行为

  坚持从严审批机构。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再审批新的面向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非学科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增加学科培训的经营范围;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开展体育、科技、艺术(或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非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在未明确主管机关和审批标准前要暂停审批。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资质条件、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问题机构。

  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严禁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素质拓展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不得超过国家相应课程标准,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的中小学同期进度,不得超纲、超前培训,不得提供境外教育课程和教材。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严格执行“三个月收费”制度等措施加强对培训机构资金的监管。2021年9月1日前,严禁学科类培训机构预收秋季学期周末和节假日的培训费用。

  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加强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情况摸底调研,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非学科类、综合类)基本情况台账、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隐患台账、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三张台账清单。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情况,动态完善“黑白名单”制度。

  此外,我市还在完善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加强组织保障、严肃追责问责等方面作出部署,全力推进“双减”工作。

  相关链接

  校外学科类培训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

  对涉及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管理。

  此外,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据教育部官网)

 
编辑:飞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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