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阆中市司法局保宁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的和谐与稳定。
8月18日,家住金沙半岛二期5栋的业主的罗某,中午下班回家时被堆放在楼梯过道处的电梯安装材料划伤,治疗修养了二十多天,因施工方未主动进行赔偿,罗某申请保宁司法所给予调解。
保宁司法所接到申请后,第一时间联系社区了解情况,并到现场实地查看,召开协商会议,商讨解决方案,并定于9月13日上午在社区居委会调解这一纠纷。
调解过程中,双方就赔偿金额一直僵持不下,司法所向所长面对这种情况,反复讲解《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后,经过一番努力,施工方同意赔偿罗莫误工费、医药费、护理费共计5011元,达成了和解协议。
群众利益无小事,调解纠纷仅是保宁司法所“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今后,阆中市司法局将继续发挥职能,了解掌握群众所需所昐所求,帮助解决百姓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提升群众满意率与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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