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传网做有影响力的商业信息网站!  
电话:0817-2166602 邮箱:3226279093@qq.com
文章搜索
官方微信
网站首页 |  最新资讯 |  作品展示 |  餐饮美食 |  文化遗产 |  特色旅游 |  房产楼市 |  财经证券
教育培训 |  南充非遗 |  公益服务 |  生活服务 |  健康养生 |  先锋人物 |  摄影专区 |  讯传论坛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生活服务  
 
四川调整工伤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每月增加199元
时间:2022-11-08 09:26:52   来源:南充晚报
 

  为更好地发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作用,让工伤人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人社厅、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对工伤人员相关待遇进行调整。本次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原临时工。工伤人员相关待遇调整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相关待遇调整的标准为:伤残一级至四级(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99元。伤残五级、六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52元;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的,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其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分别调整为按2021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执行。

  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每月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78元。按照我省《临时工因工致残待遇的暂行办法》明确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原临时工工伤人员,其每月致残补助费增加108元。

 
编辑:飞鱼
最新推荐    
讯传网版权所有 主办南充讯传网络有限公司
讯传网打造有影响力的商业信息网站 24小时客服:0817-2166602 QQ:3226279093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号:(川)字第00487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川网文 (2020) 1927-399号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号:川B2-20190242 蜀ICP备1500663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