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以低于商品房价格出售给保障对象的保障性住房,2024年全国开始启动该类住房建设。南充积极响应政策,2024年起步发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此类房源重点保障住房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有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
什么是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安居工程中的保障性住房分为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租型保障性住房是以低于市场租金价格出租给保障对象的租赁住房,已纳入管理的房源在一定时期内不能上市交易,房源类别包含公租房、廉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以低于商品房价格出售给保障对象的保障性住房,2024年全国开始启动该类住房建设。
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特殊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2014年起公租房与廉租房实行并轨管理,统称公租房。目前,全市政府投资筹集的公租房保有量为43850套,其中,建成并已投入使用的为35798套。
保障性租赁住房,其房源筹集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由政府给予土地、财政、税收等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出资筹集,主要用于解决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2022年全市开始启动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前,全市房源拥有量为8610套,其中建成并已投入使用的为3268套。
为着力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买不起商品住房、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又供给不足的突出问题,南充积极响应政策,2024年起步发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此类房源重点保障住房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有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公租房主要保障“双困”家庭,即住房和收入均困难,住房困难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为标准,收入困难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本地标准,但对市、县(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本行政区域内工作的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复转军人不设收入限制。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保障住房困难的新市民、青年人,申请此类住房需申请人在本地稳定就业,家庭在本地无住房,但不设收入限制。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人须是住房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或引进人才等群体。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申购,每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已享受过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需按规定腾退原政策性住房。
如何申请保障性住房?
各类保障性住房均实行属地管理,由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地保障人员的准入、退出审核。市本级行政企事业单位及驻市的中省机构由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审核工作。
公租房申请:城镇居民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或街道申请,提交制式申请表及证明符合保障条件所需的材料;职工及稳定就业务工人员向所在单位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由单位初审、公示,合格后提交本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复审及公示,合格后由公租房运营单位按程序配租。
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申请人向房源持有者或运营单位、企业提交申请资料,由单位、企业初审合格后提交本级住房保障主管理部门复审、公示,合格后由房源运营单位、企业按程序配租,并向本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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